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法有不符的情况是否构成违法?

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有一条关于资遣的规定;《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内(含一年)者,资遣费为当月基本工资:2.在公司连续工作未满三年者,资遣费为叁倍当月基本工资:3.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者,资遣费为肆倍当月的基本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按综合工资计算,麻烦律师看下这条是否违法?如若违法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违反法律违定的话员工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主张。你所说的包含两个方面是否违法的问题:首先,不是说公司给了资谴费就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其次,经济补偿金是按照离职前12个月的7平均工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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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4
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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