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5-26
你需要举证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收集工作牌、考勤记录、工资单。。。。。实在没有,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然后以单位没交社保函寄辞职书,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两个月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1-05-30
你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和举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要相信总有说理的地方,比如媒体,那是不错的选择,再说比如说你说的职业病不要求公司赔偿,我不知道你是在何种岗位上工作,如果你说的是属实的话,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无效,以获得应得的各项权益
第3个回答 2011-05-30
如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并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30个工作日内公司没有回应,可以到劳动局去申诉!!!!然后劳动局的人就会帮你的了!!!
第4个回答 2011-05-27
凡是与法律冲突的条款都是无效条款,不用担心的。另外,注意搜集、保留、提交证据。至于与政府的关系也不需要担心,只要证据确凿,有理有据,谁也不敢公开袒护。哪个政府官员也不愿意冒着被处理的危险去袒护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