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很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怎么办?

各位大律师好哦
我想请问一下,我在一家房产公司做销售,是2010年8月12日进的公司,开始说试用期是两个月工资1000。进公司以后公司帮我们买了很多牌子的工作服,[color=Red]让我们交了1000块押金[/color],说一年以后退给我们(没有给我们开任何收据),这个应该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吧。
试用期两个月后,公司拿了一份合同给我们签,签的时候上面全是空白的,什么都没填。[color=Red]而且只有一份,我们自己没有[/color],应该签的是一年的。这个应该也不符合规定吧
试用期过了公司一直说买保险,但现在已经2011年1月了,还是没有给我们买,按照规定公司是不是试用期就应该给我们交社保?如果我因为公司没给我买社保辞职,是不是应该算公司违约?如果以后公司给我补交的话,我应该承担的部分是不是我应该自己补上?
劳动法规定每月的工作时间21.75天,每天8个小时计算。我们现在每天工作7个小时,一个星期6天,按时间算我们应该超过规定时间,但重来没有加班工资,国家法定假日也不给我们放假,我想这个也是不和规定的吧?

我想请问一下 我这种情况如果是我自己不想干了,公司应该给我什么补偿?
如果是公司开除我 公司应该给我什么补偿啊?

第一条,如果你确实交了押金,就应该问他们要收据,毕竟口说无凭,即使你去劳动仲裁也很难拿到,除非有人证或他们承认。
第二条,公司给你签一年合同,试用期2个月没有违规。
第三条 ,按照劳动法,无论你在试用期还是转正后,公司都应该为你缴纳保险,但是你首先要知道公司可以为你缴纳什么险。
第四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每周工作40个小时,你每周工作42个小时,顶多多出来的2小时算你加班。21.75只是一个年平均出勤天数。
综上所述,你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给你缴纳保险以及未依法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而提出劳动仲裁。如果你是被公司开除的,可以得到公司一笔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详见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19条、第38条、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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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4
1.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都是不合法的~~工作服这种情况很常见,不合法,但是记得要收据。
2.公司跟你只签订了一份空白合同,如果你自己签了,那是代表你默认了。所以如果真的不认可,不要轻易签字。毕竟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至于公司跟你签订一年的合同,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也是可以的。但是请记住,合同应该在你入职后30天内签订才算合法。签订的定义是你们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了。
3.公司跟你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就应该为你缴纳保险。即使在试用期也是需要买保险的,通常情况下,公司应当至少为你缴纳五险。
4.平均工时为每个月21.75天,你可以综合算一下,有超时的可以申请加班费,但是一定要留下证据,最好是书面的。正常工作日延时加班费为1.5倍,周六周日为2倍,法定假日为3倍。
5.如果你自己不想干了,你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公司未给你缴纳的保险补发给你,还可以申请加班费。如果是公司开除你,请记住,如果是你违反了公司规定,只能申请上述补偿,如果是公司单方面不与你履行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向你书面发出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补偿金,此外,公司还要根据你在公司工作时间以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比例支付经济补偿金。
6.补充一点,劳动合同如果自己觉得不合理千万不要轻易下笔·~~还有,一定要有证据
第2个回答  2011-01-27
我经常处理劳动纠纷,教你一下:
我怕再这里说了很多HR,要用飞刀扔我了,因为几乎没几个厂不违法。

可以在百度帐户,发短信给我。我再回复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24
做销售的,最好再看一看你的岗位是不是非标准工时的岗位,如果是,就不存在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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