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加班离职,新公司还要加班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1-22
有实力就拒绝!

一,其实,讨论加班,绝大部分人都是屁股决定脑袋的。
有人会吐槽加班都是那些会画饼、会忽悠员工老板的独特爱好,是老板们压榨员工的工。这类老板确实有,也不少。
但擅长上班的时候浑水摸鱼,一会儿网上购个物,一会和朋友聊会天,一会出去抽个烟… …你也见过的,这样的员工也不在少数。
然后这两拨人站在一起都有一个特点,都是很少换位思考,却擅长抬杠。
单纯从自己利益出发,吐槽对方,这样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不过,当我们聊加班的时候,你会发现,基本上就是这个节奏。
加班的本质是什么呢?
二,加班的本质是:你有不加班的权力,看你有没有资本说NO。
这样的权力,你可以随时使用,不受限制。你甚至在面试的时候,就可以和HR提前约定:我不能接受加班,我每天都必须准点下班。问题是,这句话你会说吗?
人才市场是符合经济学上基本的供需平衡,HR们都知道的,这是一个自由市场。没有人妨碍你辞职,没有人用绳子把你绑在工位上,也没有人拦着你不去选择955轻松又高薪的工作。
在人才充分流动的情况下,抱怨加班却不愿意走的人,这背后的原因,你心里肯定清楚。
三,所以,事实上,并没有什么人,真的在逼你加班。
有能力不选择不加班的人,他们早就活成别的活法了。剩下在这夹缝里生存的人,大部分都是没有能力改变的人。
第2个回答  2019-11-22
新公司加班这种情况实属再正常不过了,现在大多数创业公司业务量都比较大,经常要加班熬夜实属正常。作为公司新人我们要做的就是积极适应公司的节奏,不会的地方要多向领导和同事请教。要让自己完全融入到新的环境当中,这样才能更快地适应职场的生活工作节奏。如果自己真的不情愿加班那也有以下这几种办法可以解决!

一、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像你之前说的领导那里做不了思想工作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就是说你可以把你过去的应得的拿回来,什么加班费等超负荷工作都是你可以争取到的,到时候申请仲裁了你就可以和公司谈判了,就按你现在的底薪的话一个小时也就是77一天一个小时就是9.7一小时按劳动法:1.5加班费加一个小时也就是15.55左右,当然你要有证据才行。比如上班卡或没有卡就叫个同事一起申诉,就有个认证了。当然结果是你可能要再换个东家了。

二、如果你觉得公司又发展前途的话那你就继续干下去。任劳任怨地做下去,努力的做下去磨练自己,以后你就有出路了,道理很简单嘛,能人所不能,并在公司等待一个机会,等机会到了后面你都懂的。

三、就是也不走也不好好做下去。我就在哪里混,混个天昏地暗,混到老板看到你就心里发毛,整天去公司就是摸鱼式加班。到时候就都不用自己动手了,自然会有人处理你的啊!
第3个回答  2019-11-22
其实对于加班这件事呢,我们应该一个平常的心态来看待,因为在很多的私人企业中加班时候最常见不过的。所以一定不能因为加班就辞职。因为下一份工作还是会有加班。那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能够在自己处理工作的时候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你的规划自己工作的轻重缓急,把一些紧急的工作提前完成。当然当你工作中遇到新问题的时候,你可以积极地向领导和同志进行请教。请求他们给你进行一定的指点,这样的既可以及时的完成工作,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当然你也可以自学一些高效率的一些办公软件,以此来让自己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只有在一个工作中深入的沉下去,慢慢的钻研才能在这里取得一定的成绩。这样也才能更加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4个回答  2019-11-22
加班在中国已经普遍化和常态化,准时下班被反衬成异类、怪胎、非主流。然而,正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我们才会痛陈自己“感觉身体被掏空”。
一个幽灵,一个名为“加班”的幽灵在中国大地上游荡。
前段时间,有媒体实测了中国互联网从业人员的下班时间,几大巨头公司的下班高峰基本集中在晚上 10 点以后,8 点前能离开的人寥寥无几。哪怕园区门口的煎饼果子小贩都收摊儿走人了,大楼里依旧灯火通明。
在公司/单位里熬夜加班至凌晨,结局获得了上司/亲人的认可,而身为罪魁祸首的加班制度,则隐匿在大团圆的美满气氛之后
第5个回答  2019-11-22
无论是辞职期间,还是正常的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都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劳动者都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而且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协商一致,随意让劳动者加班或者变相强迫加班,由此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处理。
1、每天上班超过8小时过后算加班的,法定假日上班没有加班费是违法的行为。2、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如下规定支付加班费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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