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加班费如何要?

在一家公司工作近4年,累计加班时间一千多小时,期间从来没有结算过加班费;我看了一下劳动合同,属于标准工时制;离职时,我和公司提到了加班费,公司不给结算。
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全部拿回我的加班费?

根据经验四年这种,一般前两年不要想了,后两年可能有希望,在,我的建议的你自己计算下多少钱,我不知道你们薪资和合同的是否一致,仲裁依据是合同,比如很多公司出于成本,一大笔是算奖金,津贴的。简单说你缴纳社保的额度算出的薪资乘以2,如果钱多,可以考虑,如果不多,出于麻烦程度建议算了也行。还有一个问题,一个城市,一个行业圈子就那么大,一下就传的开。这也是大部分人忍气吞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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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9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由此可见,加班要支付加班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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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16
离职时,和公司要加班费,多数公司一般会拒绝的!
通过劳动仲裁全部拿回加班费?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肯定可以,劳动仲裁是讲究证据的,累计加班时间一千多小时,怎么证明?有排班表?加班证明?估计你拿出这些证明很难!
如果钱不多就算了,钱多的话,建议你研究一下劳动合同法和你们公司的相关制度,再去仲裁,做到有理有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3-16
你得有文字性的东西,比如:加班记录,工作日志等
第4个回答  2018-03-16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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