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现在三个多月了,也没签任何合同,之前提过一次离职他说我一个月之后才可以

离职。我现在是试用期他说我不一个月离职就扣我工资,而且这个单位还拖欠工资拖了一个多月,我想直接辞职找劳动仲裁有用吗?能不能要回六月份的工资和七月份的工资

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签的,不然你去仲裁,你用什么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从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二倍赔偿金。
你可以先拿着发条去和单位谈,如果同意补签合同,至少你前面的工资能回来。如果走仲裁那就是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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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2
像这样的公司应该离开离职,一个欠工资的公司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你可以直接和公司说,如果不给工资,我直接去找劳动局!这个社会有时候就这样,你弱他就强!工资可以要回来,但是有些麻烦,就看你的底气,也许你和他说完,工资就给你了。老板也希望息事宁人!
第2个回答  2019-07-12
正常辞职要一个月,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内容办事,辞职后老板无故扣压员工工资,员工是可以找劳动部门的,老板无故不发工资的形办是犯法的。
第3个回答  2019-07-12
拿着银行流水或其他给你发工资的证明,加上社保记录等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明,去仲裁,申请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并要求支付延迟工资及相关赔偿。
第4个回答  2019-07-12
可以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扣工资都是违法行为。凭工资记录等证据前往劳动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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