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怎么计算工资

7月9号入的职,7月31号离职,每天工作七小时,期间休息四天,标准工资为1750元。离职时人事部告诉我1号到26号为一个月,26号到25号为一个月,当时说得我很迷糊,我就想知道我这段期间工资能到手多少钱,希望好心人能帮帮我,在此谢谢了。

  综合工时制计算工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关子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5 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其工时是按全年总工时来计算,以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加上加班总时限,为全年的最高工作时间,不可超过。
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为:20.83天/月×12月×8小时/天=2000小时;
全年加班时限:36小时/月×12月=432小时;
全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432小时;
半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1216小时;
则全年正常上班时间加上加班时间不超过2432小时,则属于合法。而超过2432小时,则为综合加班超时,属于违规行为。而不是单独计算加班时间是否超过432小时。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综合工时制又叫综合计算工时制,指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时,实行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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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31
根据你反映的工作日期,你可得到的工资是,你与公司实际建立劳动关系是22天,其中休息4天工作18天 ,即1750 元(月工资)除21.75(是每月的工作系数)乘18(天)等于1448.28元就是你的应得工资。你所讲的1号到26号为一个月,26号到25号为一个月,是指用人单位是每月26日是月工资的结算日,据此,你的18天工资,要分二次发放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31
工时325小时,劳动部门批准了用“综合计时工作制”这个月,我该拿多少工资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其工时是按全年总工时来计算,以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加
第3个回答  2012-07-31
1750/21.75*18=1448.28
第4个回答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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