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对劳动间歇时间有什么具体规定?

我们单位(铁路维修单位)实行两班倒,从早上8:00上到第二天早上8:00,晚上不处理故障的时候可以睡觉,但绝对不能离开岗位,职工都说严重超时,可单位解释说:晚上时间算劳动间歇时间,不算工作时间,可我们在单位24小时,劳动间歇时间就13.7小时,又不能离开岗位,工作时间才算11.3小时,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违反了那条法律?

我是律师,就你说的情况是单位的规定不合法,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者的劳动间歇时间一周不间断休息不少于24小时。单位确实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单位可以在劳动法规定的延长工作时数禸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的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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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31
我是人力资源管理师兼法律专业人员。根据你的情况,我认为:一、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的单位用工存在违法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8小时,一周最长不得超40小时,就算要加班加点,每天单位也只能要求加1小时,在经过工会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最多也就每天加3小时,但一个月加班时间也不能超过36小时。所以你单位在用工的时间上肯定是违法的。二、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看,你单位缺乏有经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班制的设计完全不科学而且不合法。管理意识淡薄,没有给予劳动者必要的休息时间,不但不能保护好劳动者身心健康,而且更令劳动者士气低落,降低劳动效率,长远来说得不尝失。
第2个回答  2013-07-31
你这个得看一周具体的劳动时间是多少,要是超过40个小时,那么就是违法的,应该支付加班的费用了。
第3个回答  2013-07-31
那是特定岗位,如值班的等,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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