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8-15
三方协议只是就业情况的一种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到单位后必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我个人认为,三方协议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的,如果进行了专项培训,那么请遵守,提前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说是“试用期”,那么协议不合法,应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培训,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侵犯了劳动者的选择职业的权利,应认定为无效,此时不必支付违约金。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