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赃物怎么办?

我家的做电脑行业的,我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一台现在行情价值1400元的电脑,当时不知道是别人偷来的,后来失主的朋友看见电脑后认出电脑是他朋友的并让他朋友过来取电脑,因为他没有证据说明电脑是他的所以我老公就没让他拿走电脑!后来失主就报案了,公安局把电脑收走了也抓到了小偷,后来说是让我老公去辨认小偷,后来就把我老公也给抓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上网咨询律师,律师说严重的可能判处10年以上徒刑,请大家帮帮忙给我出个主意。谢谢!!!%>_<%

如果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赃物并已经销售的,属于善意取得,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是赃物而仍予收购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不知道是赃物进行收购并出售的,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要配司法机关对赃款赃物进行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公安机关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在尚未立案前,不得冻结款项、扣押物品。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照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债务、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予以追缴;如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被害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一发提起民事诉讼。主动退赃是可以获得减刑的。被告人如果主动退赃了,那么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在量刑上会给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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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04
你必须要做的是以下的事:
1、准备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等等材料(经营项目要包括电脑等电子产品),以证明你们的经营是合法的。
2、如果你们是合法的经营户,那么收购、出售电脑就属于正常的业务。
3、要有能够证明你们和小偷并不认识、或者并没有任何往来的材料。可以向公安部门提供证明人,让他们调查取证。
起码要能够证明1、3、两条,才能初步证明是属于“误收”。
现在你们能做的,就是尽量提供能够证明是“误收”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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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10-04
那律师有病吗?偷一破电脑判10年?我咋偷了桑塔哪也只是还车,留案底+罚款2万。
第3个回答  2009-10-04
最最重要的是证明“不知情”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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