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赃物怎么办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不久前我收了一些东西,当时不知道是赃物,近期公安局找到我说我收的东西是偷的,把偷东西的人也带到了我的摊位,我承认这个偷东西的就是买给我东西的那个人,但他有工作啊,也不是惯犯,还和被偷的人家认识,我可以肯定我收东西时不知道是赃物,而且除了卖出去的东西,其余东西都返还了,公安局让我交了保证金还有其它款,但案件都7天了,案件还没有处理结果,说是正在让物价局估价,等物价局的估价结果出来才能有处理意见和结果,我不知道等多长时间才能解决,请问我该怎么办?

帮你解答
1、你是一个以电脑盈利的商贩,收购电脑显示器是你的工作,你又不知情是赃物,也不认识给你送赃物的人,你们没有串通,所以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2、你可以要求他们支付你收购时支出的费用,如果他们能拿出凭证来证明那个显示器是他们的,完全可以;
3、你的这个问题实际一点的话应该走民事,诬告罪是刑事犯罪,这个还构不成的,不过可以从民事的方面下手处理。我个人认为这无非就是一个公民协助调查的性质,不应该上升为法律纠纷,你作为一个电脑行业的经营者难免会遇到这种问题,协助调查清楚即可,不必劳师动众的走诉讼程序!
若真要走诉讼也是不好走的,刑事走不通,民事的话你没有实际损失,无非就是给你赔礼道歉,精神损失的话即使你感觉真的受到诬陷名誉受到损失,但是无法衡量,且按照《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你的情形也不会支持你的精神损害请求,所以个人认为你尽到自己作为普通公民应尽的协助调查义务就好,然后向公安部门提出要求对方赔礼道歉的请求就行,我知道你就是想要个说法。
以上即为参考建议,望采纳。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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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放心你不是犯罪,也不违法,从法律上说本来你应该是善意第三人,不必返还赃物,但是中国的法律令人费解,如果你不是在公开的市场收到的,那就要返还,视为不当得利,但是你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卖给你东西的人追偿,至于这个人,如果到一定数额,那就涉嫌盗窃罪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4-18
我觉得你是不知情的时候收的赃物,应该是把赃物还给物品的原所有者,至于你的损失,应该由卖你东西那人来赔偿
如果要是你知道赃物是赃物还收赃,估计你就该承担法律责任了
呵呵
第3个回答  2008-04-18
找公安协调.你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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