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赃物,怎么办?

我开了一家电脑店,因为是刚开业,所以还没去办理营业执照。平时也没回收过什么物品。在9月30号下午有个人过来说他有一台旧的显示器,现在已经买了一台新的在用了,旧的放在家里碍事,问我收不收,我就让他把显示器带过来看一下。他拿过来之后我一看是个很小很破的显示器,就说这种显示器现在都没人要的,太小太旧了,他就让我给个价钱。我就按着市场价格给了他三十块钱,他一开始嫌少,要五十,我就说这显示器我收进来只能自己平时装装系统用,卖肯定是卖不出去的,没人会要的。他就同意了,就这样成交了。因为是几十块钱的东西,所以也没让他留下联系方式和凭据。
到了10月2号傍晚,店里来了三个人,说那台显示器是他们单位里被偷掉的,他们已经报了警了的,我就让他们拿出证据来,他们就说会通知民警过来调查,就走了。晚上的时候,民警过来了,问了一下情况,我就把收购的细节和出售人的相貌特征描述了一遍。民警也让那个报警人拿出凭据来,那人说是可以回单位拿凭据,又问这台显示器什么时候能拿回去。民警就说要我和那个报警人协商一下,每个人都承担一点损失,如果他要拿回去就要像我支付一些钱。民警接着就把我的身份证拍照,然后登记了一下,跟我说把那台显示器收好,就带着那个报警人去派出所备案了。
昨晚我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情,有几点想不明白,想请各位帮我解答一下:
1、如果调查出来那台显示器真的是赃物的话,那我要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那个报警人要取回他自称是他的显示器,我能不能要求他支付我收购时的费用?也就是三十块钱。
3、如果调查结果出来,那台显示器并不是报警人丢失的,那我能不能起诉他诬告罪,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
现在我还在苦恼之中,希望知晓法律的各位帮帮我吧,不胜感激!

1,若你不知情,收了脏物,不是犯罪。
2,你可以将收你的显示器交给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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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2
放心你不是犯罪,也不违法,从法律上说本来你应该是善意第三人,不必返还赃物,但是中国的法律令人费解,如果你不是在公开的市场收到的,那就要返还,视为不当得利,但是你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卖给你东西的人追偿,至于这个人,如果到一定数额,那就涉嫌盗窃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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