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缩编,但不想走正常的辞退补偿的流程。所以想通过调岗,让我主动离职。怎么我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公司调整岗位不合法的,可以拒绝。
虽然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变更岗位一般应当协商一致,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和各地司法实践。以下两种情形,公司调整工亡,劳动者应当服从: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确属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劳动条件不降低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12年6月21日
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浙法民一(2009)3号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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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8
这要根据你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来分析,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你的工作内容、岗位、职务、薪酬、晋升等方式,那公司随意换岗或调岗就属于合同违约,可依据劳动合同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21-09-28
对于不合理的工作调动,你是有权利拒绝的。
可以继续原岗位工作,公司实际降薪或者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话,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提出解除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21-09-28
那么你可以直接自己辞职走人啊,这种问题,或者你可以找领导协商,叫领导通知你离职,然后就可以拿到补偿了,如果他们还是不愿意,那么你可以自动离职,因为离职补偿并没有多少的。
第4个回答  2021-09-28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不行就起诉单位,一定不要主动离职!这样不补偿的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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