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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74条车位所有权
物权法
第
74条
规定
答:
这样,既容易操作,也可以避免纠纷。如果规定车库、
车位
归业主共有,由于车库、车位和住宅的配套比例不同、业主之间享有的住宅面积不同、商品房销售的状况不同等原因,归业主共有很难操作。据此,本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车库的
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
物权法
第
74条
规定
答:
这样,既容易操作,也可以避免纠纷。如果规定车库、
车位
归业主共有,由于车库、车位和住宅的配套比例不同、业主之间享有的住宅面积不同、商品房销售的状况不同等原因,归业主共有很难操作。据此,本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车库的
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
物权法74条车位所有权
答: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
、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车库的
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74条
是怎么规定的
答:
” 应该说,《
物权法
》的该条规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车库的
归属问题。 首先,该规定在逻辑上存在倒置。以当事人约定来确定归属的前提,是归属早已明确。而关于车库所引发的争议,正是由于归属的不明确。对于不享有独立产权(即不能独立办理产权证)的车库而言,其无法通过登记进行不动产
权属
的公示,开...
哪条法律支持“小区内的露天
停车位
不能租赁”这一说法?
答:
《
物权法
》
第七十四条
【
车位
、
车库的
归属及管理、使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的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
73条和
74条
答:
法律分析:此法律目前已经失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对
物权法
72条和
74条
的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
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场所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
高层地面
停车位
是属于每幢业主吗?
答:
属于业主共有。依据
物权法
第
74条
第3款,小区地面公共
停车位
属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
”,由业主共同共有,小区无权就租赁事项向业主收费。但你要考虑的是小区主张物业管理费的情形,例如小区物业主张小区的保安为汽车提供保管等服务,那可能就有权收费。
小区地下
车库的
产权究竟是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属于开发商
答:
属于业主共有。依据《
物权法
》
第七十四条
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
、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车库的
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中“当事人”是怎划分的
答: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第二款中的当事人,一是指
车位
,
车库的
投资人即财产的先期
所有权
人;二是指业主(所有权或获取使用权),即第一款先取权人;三是指在业主不购买,也没有获得附赠或也没有租用的情况下,当事人则延伸到有需要且有意购买或承租的其它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
开发商有权买卖地下
车位
吗?合法吗?
答:
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
车位
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我国《
物权法
》第
74条
对车位的归属只作了原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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