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提前一个月辞职了,有事要提前几天走,公司答应了,但是要扣没做完那几天的钱,这样合法吗?而且...

如果我提前一个月辞职了,有事要提前几天走,公司答应了,但是要扣没做完那几天的钱,这样合法吗?而且我又没证据说公司答应我提前走了,我可以拿她发给我的工资当证据吗?,我就说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也不会发给我工资了,这样的证据有效吗?而且我们上班没有底薪,做多少拿多少的,公司的意思是,我没有做满一个月,剩下的那几天,公司会拿我的总工资除以30天,然后再乘剩下的那几天,是扣除没做完的得那几天的钱。那我该怎么办?我们没有保底的。问题补充: 我是从上个月15号申请的,准备做到这个月7号做完的。出勤已经超过22天了。

辞职申请提前一个月,你从你实际提出辞职申请之日算起的.
工资的计算是按自然月算得.
比如你辞职说是28日离职,但是临时有事,22日就离开了,那工资就给你算到22日了.应该理解为你实际工作到的日子,而不是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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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6
没做当然就不给你啦,但是你这种没底薪的话,按理说公司不应该扣,但是他要扣你也没办法,毕竟你那几天确实没出勤嘛。
第2个回答  2012-01-06
1、劳动者依法享受休息的权利,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加班,依法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2、您应该按照公司的休假规定,安排休息。
3、日工资的计算,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补充规定》二办理,即除于21.5天计算。
第3个回答  2012-01-06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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