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年休假,是个人申请休年假,还是公司安排你休年假?

我2010年有5天年休假,没有休息,当时我不知道我有年假5天。公司没有通知我。现在公司告诉我你当时没有申请休年假,所以那5天年假作废了。请问2010年的年休假5天是如公司所说作废了吗?

1、年休假由个人申请,或者公司安排都是可以的。只是让劳动者享受到就行。
2、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的,要支付三倍工资的。
3、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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