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年休假公司能不能给你统一安排

我在这个公司做了3年,现在的年休假是五天,公司规定这五天年休假统一安排到7月份淡季的生产性停工放假里面。(公司在每年的7月份,由于是淡季,会有一个为期9天的休假,2个双休4天+5天年假,如果是刚进公司没有年休的,也休息9天,而且也算是满勤工资的)年假多的老员工,把这5天年假固定安排掉后,还有年假可以休息的,向我们这种工作才2-3年的,就5天年假,安排掉后等于就没有假期可以自由支配了。请问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予以支持吗?如果我在上半年有事情,要请假,需要用到年休假能不能用呢?请各位大侠帮忙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1
年假目前不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的员工福利,是由各个企业根据国家的建议性规定来自行设置和安排的,属于企业自我管理的部分。

企业对于年假的安排一般是通过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形式来规范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只要订立的程序合法,内容不与现行法律法律相抵触,并且已经公示给所有员工,一般来说法律就认同规章制度的效力。

具体到你说的情况,我个人认为企业统一将员工年假安排在生产淡季,既保障了员工的年假,又兼顾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应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员工认为企业这样的规定不太合理,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组织向上反映,然后通过合法程序变更相应的规章制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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