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逼员工辞职,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公司变相逼职工辞职,往往是因为公司觉得职工为公司创造的价值不足或者公司因为效益不好想要裁员等问题,但是公司又不愿意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引起的。
此类公司行为背后基本上都有熟知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HR、法务、或是法律顾问。劳动者一旦陷入该情形,则很难有妥善的解决办法。
比较常见的劳动者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只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除去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辞职是没有任何补偿或赔偿的。
公司逼迫劳动者辞职的行为多见于给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报酬等方式。
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形劳动者应该如何做呢?
第一步,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式无外乎与单位协商,争取少要点钱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单位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时候,就可以以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也可以凭这个证明书办理失业手续,领取失业金。而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话,连失业金都是没法领的。记得在协商过程中留下录音或书面材料。
第二步,协商不成。
既然单位变相逼你辞职,说明你现在所处的工作环境并不愉快。那么离职已成必然趋势,至于如何离职劳动者可以先做一个客观的判断。
首先,劳动者应明白劳动者离职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和劳动者的工资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成正比例关系。劳动者可以根据工资和工作年限计算一下如果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大概能获得多少钱。
维权存在一定难度,也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可以得到的钱不多,劳动者如果认为不值得,那就干脆辞职,拿退一步海阔天空安慰自己,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呗。
如果可以得到的钱不少,或者劳动者咽不下这口气,那就不要麻烦,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仲裁不行那就一审,二审。当然维权不能盲目,劳动者只有掌握一定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用事实和法律说话。
①用人单位调岗、调薪都是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管理权,有权对劳动者实行管理,但是调薪,调岗也需要争得劳动者的同意。除非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该工作岗位。在职工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等条件下,用人单位举证不胜任工作岗位的证据多为考核结果。劳动者主要从是否有完建的考核制度、对该制度是否组织过学习、是否向职工公示、职工是否在考核结果上签字等几方面进行反驳。
②如果劳动者强行调岗,调薪,劳动者可以要求仲裁用人单位恢复原岗位和待遇。也可以继续在原岗位上班,那么这时候可能就没有你的办公桌或是其它工作所需材料,劳动者就可以对该环境进行拍照或录像。用以证明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
③用人单位变相逼迫劳动者辞职,一定会在语言或行动上采取一定措施,劳动者一定要能录音就录音,能拍照就拍照,能录像就录像。
④一看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的情况,如果有,就主张加班费。二看劳动者是否享受了带薪年休假。如果没有就主张带薪年休假工资。三看本地区是否有职工高温补贴,如果有而用人单位未发放,就主张高温补贴。以上几项请求是比较容易得到支持的。在劳动者合法的请求事项数额累计越高的时候,如果劳动者大幅度降低数额,是比较有利于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实现调解的。比如我申请了5万元,现在给我1万元我就同意调解,用人单位就比较能接受这个调解意见。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可以给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一点帮助。如有需要可以留言提问,小便会尽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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