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相关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相关的问题。我是一个公立学校的老师,属于合同工,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已经连续签了五年,但没有编制,待遇和有编制的老师相差很多。现在学校要与其他学校合并,要将合同工全部买断裁员。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学校补发与有编制的员工一样的同工同酬的工资,还有就是连续五次签订固定期合同是否涉及违法,能否要求学校支付两倍的补偿金。另外,学校一次性裁员合同员工35人而有编制的员工另外安排工作,是否适用经济性裁员,是否违法?
有编的老师和学校是聘用关系,没有编的老师和学校应该是劳动关系吧
你好,我看了你给的网页,里面提的都是在编老师与学校的关系,我是不在编的,应该适用劳动法,虽然不能要求与在编老师同工同酬,但学校单方面解聘是违法的吧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去投诉
追问你给点法律依据,给点法律方面的意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