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已经四个月,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找到其他工作,想离职,请问这样需要提前一个月吗?还是可以立刻离开?如果到时候单位不给工资和补偿,有纠纷是否可以到劳动仲裁处仲裁呢?还有我发工资都是法现金的,没有工资单,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我的工资?我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没有买社保那种,可以马上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