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谴(辞退)的员工赔偿金是应发的工资还是税前的工资?

应发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全勤、补贴、加班费、奖金。
税前的工资就是应发工资扣掉个人应缴保险的费用之后没扣税之前的工资。

我们公司准备被收购了,我们全部要被辞退,领导说赔偿金是按照税前的工资计算而不是应发的工资。我觉得很不合理,所以我想问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法律的依据什么的。

包括辞退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月平均应得工资。
法律依据
国务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3年第1期)》
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是否需要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的问题
有的法院反映,一些用人单位加班已成为常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由最低工资和加班费组成,如在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将加班费计算在内,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过低的问题。我们认为,第一、经济补偿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第二,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第三,从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来看,也应认为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综上,我们认为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
如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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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3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13
应是税后的工资,即你实际领取的工资。追问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追答

应该是税后的工资,劳动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你可提起劳动仲裁,按税前的金额申请,看仲裁委员会如何认定。

第3个回答  2011-03-14
当然不用交税了。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3个回答  2011-03-14
那你得到相关的 律师事务所询问追问

你这答了还不等于没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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