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刚打辞职报告,老板今天就让我走人,合法吗?我可以跟他要赔偿吗?

如题所述

昨天刚打辞职报告,老板今天就让走人,合法,不可以要赔偿。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到时就可以离开,即到了30天不需要任何人批准也可以离开,但在30天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同意当事人离开,并不违法。无需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是传统民事合同结合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发展而来的一类特殊的合同,诚实信用原则也是具有人身性、从属性的劳动合同关系得以维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要求不仅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诚信履行劳动合同明示或默示的义务,而且在劳动合同关系结束时以及结束后,双方也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照顾以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忠实的附随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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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不合法,可以要求赔偿。辞职期限未满,属于违法辞退,可以要求赔偿金。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将情况写成书面的材料,带上能证明你是公司员工的证据和辞职手续的相关证件等等,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22-03-25
如果你已经打了辞职报告,老板就让你今天走人的话,当然是合法的呀,你自己辞职的,根本就没有必要赔偿你。
第3个回答  2020-06-26
昨天提交辞职报告,今天老板让你走并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到时就可以走了,到了30天不需要任何人批准也可以走,但在30天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同意你离开,并不违法。无需支付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3-25
既然你决定辞职了,老板就让你走了,这是合法的,如果公司没有什么错,你没有办法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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