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以后,我想一个月以后再走,可公司让我立即走人,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如题所述

没什么合法不合法,既然想辞职,早走晚走不都一样吗?何必纠结这一个月,相对于辞职来说,呆不呆这一个月,意义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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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5
看你离职的时间,这样的情况很少出现。比如你9月 1日离职,那么你可以八月三十一日提交辞职报告。这个时候公司是不可以要求的。
第2个回答  2019-09-25
解答,
公司这样做不算违法。

因为如果不是重要岗位的话,
可以安排人马上交接。

公司也怕辞职的人会有负面情绪,
会影响到其他职员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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