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工作两个星期,老板说要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这合理吗,我要怎么才能辞工?

进厂的时候没有说三个月之后才可以辞工,而且我签的劳动合同也没有标明三个月才可辞工,现在加班太多,又要产能,而做产品用料对皮肤不行,实在不能适应,老板又不给辞工,自己辛苦了两个星期觉得自离太对不起自己劳动成果,谁有办法帮我辞工又可以拿到自己相应的工资。快救救我这苦命的孩子吧?对了,我签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都是厂里拿了,自己手上没有,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走了!不要管老板批不批,不给工资去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的!还可以要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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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3
自己走了不就完了 , 厂里也没有拿你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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