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海市内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公司临时通知两周后搬迁,从市区搬到松江,相距40公里,给出大致方案:调整工作时间,从9:30-18:00调整到10:00-16:30,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但是对个人而言仍然太远了,这个情况还能要求经济补偿吗?感谢回答

个人觉得不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各地对于企业搬迁适用标准略有差别,建议先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

一般来说如果是同城搬迁,这个不能算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员工不去算自离,这个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异地搬迁,这个可以算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员工不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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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22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搬迁,而员工不去,公司不会提供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员工有合法的理由不去,比如家庭原因,公司可以考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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