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未满一年,现被辞职,工资已全部结清,未拖欠,但是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交任何保险,我还可以告公司吗

如题所述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详谈可以HI我!

1、用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关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去新单位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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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6
那要看你有没有在公司工作过的凭证,如厂牌,工资条等
第2个回答  2011-10-06
如你有在那里上班的证据,或者有人为你证明你曾经是那里的员工,完全可以告。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不签订合同的责任全部在公司那方,要嘛不用人,要用人必须签合同,人用了不签合同,责任由公司负责。
第3个回答  2011-10-06
可以的。首先,公司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章:第7条和第10条。你可以根据本法的第7章:第82条,要求公司给予你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希望能帮助你,谢谢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0-19
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的规定,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合同的的二倍工资报酬,二倍工资从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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