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0-06
那要看你有没有在公司工作过的凭证,如厂牌,工资条等
第2个回答 2011-10-06
如你有在那里上班的证据,或者有人为你证明你曾经是那里的员工,完全可以告。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不签订合同的责任全部在公司那方,要嘛不用人,要用人必须签合同,人用了不签合同,责任由公司负责。
第3个回答 2011-10-06
可以的。首先,公司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章:第7条和第10条。你可以根据本法的第7章:第82条,要求公司给予你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希望能帮助你,谢谢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0-19
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的规定,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合同的的二倍工资报酬,二倍工资从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