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按照楼主说的,已经要经过检察院和法院了,我觉得这起案子不是普通的轻伤了.
如果是轻伤,只需要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就可以解决了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所以楼主应该去了解下目前公安具体定的是什么罪名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3
首先看对方的伤情鉴定,估计鉴定是轻伤或以上,公安机关会给检察院起诉意见书,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对方是否已获得赔偿,一般判缓刑是可以的。
也不用太担心,现在可申请取保候审。
还有不懂的可给我留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10-02
逮捕通知书是检察院发的 因为公安只有拘留权没有逮捕权 说明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 如果检察院有关系的话先找找 实在找不了关系就花点钱办个取保候审 这样就有很大可能判处缓刑了
第4个回答 2007-10-02
你可以找检查院的熟人,和对方的当事人,先要对方当事人撤消起诉而且放弃诉讼权,然后才能去找检察院,撤消公诉.
要想让对方的当事人放弃起诉的话,你得给他补偿,堵住他的嘴!这是我以往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