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导致轻伤,发了逮捕通知书,可以取保候审吗?

我朋友找人打了别人导致轻伤,以寻衅滋事被关在看守所,两家于2007年9月28达成调解协议,可是公安局于9月27日10点已经以故意伤害罪下发了逮捕通知书,公安局的人说,要经过检察院,法院后,才能定案。我们不想经过检察院和法院,我们希望尽快的把人扒出,我们应该怎么办?找关系能从检察院撤下案子吗?可以取保候审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9
一般不能,逮捕后要走公诉程序,经法院判决。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可判缓刑。
力度大的,在检察院起诉科可以办取保候审,但一般情况下,还是要向法院起诉的,那意义不大,也就是在“外边”等候处理。目前各地对刑事宽严相济政策执行的不尽相同,如检察院取保后把卷退回公安,建议按自诉案件处理,这才能达到你们的目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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