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伤算不算工伤是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的。上班期间劳动者如果不小心被开水烫伤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是不算工伤的,除非当事人当时是为了履行工作的职责才被开水烫伤的,比如厨房的工作人员经常需要接触到开水,烫伤与工作就是有关的属于工伤。
法律分析
但是如果烫伤的原因本身是跟工作毫无关系的话,那么就都不能按照工伤进行处理,工伤对于受伤的原因来讲,地点和时间都是有比较严格的要求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以认定劳动者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本人故意进行犯罪的;(二)本人出现醉酒或者吸毒的情况;(三)本人出现自残或者自杀的行为。从以上述内容中可以得知,如果是在上班期间被开水烫伤算不算工伤是要根据烫伤的原因来决定的,如果是烫伤跟工作有关系的,就应当算是工伤;如果与工作无关的话,就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职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话,劳动者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过四十八小时抢救无效后死亡的,应当对其视同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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