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支付产假工资,现申请劳动仲裁

我于2013年7月份生育宝宝,属于晚育,而且是剖腹产,按照劳动法应该有98天产假+15天晚育假+15天剖腹产假共128天,但公司一下未支付,现在我辞职了,并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拿回我的产假工资,但现在要举证要我的工资,我的实际工资是3000,劳动合同签的是是基本的工资1800,社保买的也是最低1960,,工资条写的是基本工资1800+补贴1200的,有银行发工资的流水账(3000元的,可以证明我收入的确是这么多),这种情况我可以按照我的实际工资来计算吗?

第1个回答  2014-04-18
可以按照实际工资主张追问

那我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据呢?因为合同的确是写的1800元,到时仲裁时会对我不利吗?

追答

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明。具体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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