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过正规劳动合同,但是不给产假,应该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在一家私企上班3年,现怀孕7个多月,但公司说不给产假,也就是说生产期间的所有工资和报销之类的都没有,反正生完孩子,我也不想回来干了,我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准备些什么东西去劳动局?还有,这个时间有什么限制吗?不要复制网页上的,请有经验的人来解答,谢谢!
我还想问一下,我预产期是10月22日,我想9月12号请假,然后什么时候应该向公司来要这笔钱?是生后的三个月,还是请假后的三个月?我应该什么时候去劳动局,然后9月份的保险,单位要是不给我交怎么办?

你的这种情况,事实清楚,没有什么争议,没有必要请律师。所以给你以下建议:
1、现在保存好能够证明你是该单位员工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及工资发放证明等。
2、等到产假休完后,如果该单位仍不支付你的产假待遇,可以考虑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3、具体的时限,参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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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2
1、公司签订过正规劳动合同,但是不给产假,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产假的。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2个回答  2011-08-08
可以自己解决 去劳动局要一份劳动仲裁书 或者网上下一份
填写后带上能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相关资料证明
最好提供公司说不给产假,也就是说生产期间的所有工资和报销之类的都没有的证据
书面或者录音件(当然私自录音是违法的,不得已不用,除非公司很恶劣)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因此,你现在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投诉完全是合理可行的。
第3个回答  2011-08-08
他不同意给你产假或者产假期间不给你支付工资,你要有证据,比方书面说明或者录音。如果没有很难举证
你签订过劳动合同既表示你在当地劳动部门有备案,如果你有上述他不同意支付你产假工资或者不允许你放产假的证据,或者同事的证言证词的话,你直接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不需要请律师,也不需要其他的证据。
本身他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举证是公司的事情,你只需要说明情况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11-08-08
深圳罗律师:

建议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的证据,然后咨询专业律师,详细说明情况后律师可出具具体方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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