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11月在腾中福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开始上班, 合同签到2014年11月共3年 ,然后2014年11月续签了3年的合同到2017年, 现在公司面临破产的情况, 直属领导已经口头说明了从现在(3月起)可能要暂时停发工资或者拖欠一段时间, 现在想裁人, 但是又怕终止合同而做出赔偿, 因此以调换工作地点来变相的要求自己辞职, 我应该怎么办/ 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合同上面有一条因工作需要, 公司可以调动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地点, 这点我知道, 但是当时应聘的时候说的包吃包住合同上面没有注明, 现在调换的工作地点不包吃住,让我们自己解决, 现在工资都要停发了我们怎么自己解决啊, 又不能自己辞职, 现在我该怎么办,假如公司以我不服从公司的安排而辞退我 我能拿到补偿吗? 分数不够了 请大家帮帮忙啊 在线等。。。
我从2011年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4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到现在公司都没给我 假如要走法律程序的话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