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禁止使用童工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同时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