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标准不能超过多少

降薪标准不能超过多少

降薪标准不能超过当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
依据不同的原因,降薪有不同的标准:
1、违纪降薪,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降薪;
2、不胜任降薪,公司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岗位,经过培训后任然不胜任工作,通过降低岗位工作内容、减少工作内容等进行降薪;
3、调岗降薪,由于工作需要,对员工调整岗位工作,因为岗位价值不同而导致薪酬的自然降低,例如:我们公司处于各方面考虑,将一位钻井队的平台经理调整到项目部副经理,因为公司规定的岗位薪酬不同,项目部副经理比钻井队平台经理工资待遇每月至少少2000元;
4、绩效降薪,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之条件,对其工资待遇进行降级,从而导致其薪酬的降低;
5、经济型降薪,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入不敷出,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渡过危机,而在公司进行全员性的降薪;
减薪,译为减少薪水。一般来说,企业减薪是有迹可寻的。当外在经营环境恶化或遭逢重大变故,公司必须设法降低营运成本时,减薪即是公司考虑采取的措施之一;
而遭遇短期性景气不佳,但企业主仍看好市场后续发展时,也可能以减薪保留实力,静待景气复苏。此外,当人力市场不虞匮乏、人员流失可迅速补充、不致影响营运时,企业也可能考虑透过减薪,调整薪资结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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