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病假规定,病假当事假处理,申诉无效,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请注意,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以下这3种病假是无效的!

1.由他人代开的病假证明

此种情形是针对人未在就诊地,由他人代开的病假单。

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勤勉工作是劳动者基本的职业道德。

员工人让其朋友或家人以其名义至医院开病假证明,其行为有违诚信,显然违反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其病假也会认定为虚假病假。

针对此种情形的员工,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该期间员工在外地的证明。

有判例支持用人单位,在此案例中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从外地回公司所在地的日期及航班号,并提供员工当天飞机已成行的事实,法院认定该员工开具的病假为虚假病假。

2.病假证明来源不明

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

通过买卖病假条等方式骗取“病假”具有明显的欺诈性,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或者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曾有员工主张家里被盗无法提供完整材料,但未能提供报警记录,亦未能提供补正病假证明,且家中被盗病历材料也不符合常理,法院据此无法认定员工就医事实对其患病主张不予采信。

3.

病假期间劳动者外出旅游

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员工病假期间外出旅游的事件,在现实中并不罕见。

曾有员工以怀孕不适为由请病假,休假期间随家人外出旅行,后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晒出行照片,被所在公司发现。

所在公司在进行证据固定后,认定员工存在旷工行为,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孕妇在工作期间,多次以病假理由请假,后经查实病假期间前往多地旅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关系,行为并无不当。

1、劳动法是赋予职工有休病假的权利的;

2、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你们有权休病假;

3、由于休病假,公司是要支付病假期间的部分工资的,而事假是不用支付工资的;

4、所以公司的说法有误,你们可以持正规医院的正规生病证明,申请休病假。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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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6
请病假单位算事假处理,如果有医院病休证明的,用人单位不给病假待遇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第2个回答  2018-05-16
向法院申请重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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