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试用期辞职赔付违约金?

我2011年8月考入攀枝花的公招教师(有编制),与学校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涵有1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上我们自己附加了一条“自愿在某某学校服务5年否则付违约金2万”,我于2012年2月向学校递交了辞职报告书,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我办理手续但是要我交2万的违约金,否则不放我的档案,我的档案在他们的人才市场里,档案的合同今年7月底到期。我想问问我是否可以不用交违约金?档案合同到期后我的手续还没办完档案会怎么样?会丢失吗?

档案关系的转走是必须有托管单位的同意的,也就是说你必须与单位办完离职手续以后才能将档案提走!
如果你不交违约金,档案是无法转走的,这是单位交与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问题,但是档案是不会丢失的,只是转不走而已,但是档案转不走,有些能办的手续可能也就办不了了。另外档案的保管费用从你离职起就要你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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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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