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员工可以不去吗

如题所述

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工厂对员工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工厂必须先与员工协商一致,未经员工同意,工厂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工厂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员工是可以拒绝的。工厂以员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3、工厂搬迁员工不去不一定能得到赔偿。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厂搬迁申请补偿金怎么取证:
1.主动搜集提供。劳动者对自己的主张,均应积极提供证据。搜集时,上述八种证据种类均可以搜集。
2.相应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应由用人单位提供;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工资发放记录,应当包含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用人单位应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3)劳动者提供初步证据证实用人单位掌握的其他证据,如考勤记录、相关考核表格等。
3.劳动者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如在社保局、第三方支付机构等保存的公文、电子证据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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