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时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注明试用期从2014年8月12日到2014年11月11日,可是转正申请早就提交了,到现在工资还是发的试用期工资,问人事就说总部还没有批下来,该怎么办?
一问就说在催总部,那意思是转正申请一日不批下来,就得一直发试用期工资
可以要求把少发的工资补偿给你啊。如果觉得那里不咋样就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