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但是员工不愿意跟过去,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公司赔偿的相关要求规定: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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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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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4-27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该怎么办?

第3个回答  2011-05-31
协议解除合同,按照劳动法约定给予补偿
第4个回答  2011-05-31
如果劳动合同中未限定工作地点的,只要工作环境不危害员工健康,则公司搬迁不能成为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如果员工不愿意到新的工作场所工作,得提前一个月通知雇主,一个月后可视为协议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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