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解答: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周前提出了辞职,公司拒绝。如果自离,会有什么后果?特别对自身将来会

如题所述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需有公司印章)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21
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但实践中并无严格限制。如果自离,最多剩下的待遇无法全额兑现,当然在你找寻下一家单位时,如果对方有背景调查的话,也会产生不利因素,其他没什么
第2个回答  2011-02-23
强制离开会给你的档案上留下不良记录,以后到新公司面试会有影响,任何一家公司都希望员工能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你有这样的不良记录,他们怕同样的事情会再重复,不会给自己公司找这样的麻烦。希望你能慎重考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2-22
签了一年你离开他要给你补偿金,所以你这个时候走,他肯定不愿意,而且我不知道你是什么职位,现在工作招人也难,找个像样负责的更难,对你将来的影响就是保险之类的,养老你需要在一个单位待很长才会累积上去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