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可以找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处理,我弟i上次就怎么搞定的
追问我现在有书面证据证明我有劳动关系。但是没有承诺的那些钱。他给承诺的时候我有证人可以作证,现在老板想给的钱和以前承诺的差1w多。我能完整的要回来么?
追答人证、物证都在,还怕个鸟,直接打官司的了,你物证是只能证明有劳动关系,还能不能证明他当时说的承诺啊,如果不能,建议去买个好点的录音器,找你老板谈这事,把承诺的话给录下来(录音得暗中录哦,不能明着录)那就200%的稳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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