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要为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不为续签合同的员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会影响他们的社保吗?还是,劳动用工备案只需要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呢?

不用。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不是,新入职的员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第2个回答  2012-02-15
单位办理社保是按员工工资总和作为缴纳基数的,所以的新入职的员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追问

如果外来人员续签合同的话,是不是还得帮他们办理用工备案的?

追答

不需要,只要原来的单位一直叫保险,就不需要登记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