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9年12月入职现公司集团总部,入职时的劳动合同也是与集团总部签订,五险一金也是在集团总部下面缴纳。但是后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在没有与我提前沟通和签订任何补充协议的情况之下,就把我的五险一金缴纳的公司主体私自转换到下属项目公司,请问公司的这种操作违法吗?另外我还是在集团总部上班,没有被安排到项目公司上班。
坐标 :苏州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是否解除为标准,你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你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如果有了劳动关系而没有交社保的,那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所有的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且有劳动局的公证盖章,这样的才生效,如须修改时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以附页的形式签署再到劳动局公证盖章才有效.。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合同只要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用人单位可要求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