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解除劳动合同,除了给予所有员工一定补偿以外,孕妇额外怎么赔偿,保险断档后生育险不能报销

公司被收购,解除劳动合同,除了给予所有员工一定补偿以外,孕妇额外怎么赔偿,保险断档后生育险不能报销我老婆现在是怀孕期间,预产期在九月份,公司六月末被收购,同期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答应给予所有员工一定要经济补偿,但是,据说合同解除以后保险断档,生育险不能报销,这样公司是否给予孕妇额外的与报销生育险同等金额的经济补偿,或者其他的解决办法,现在公司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求各位大神律师能够给出详细的解答,多谢!复制党绕行

额外的自己和单位协商,法律上没有
怀孕到哺乳期是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解雇,不是完全不能解雇。单位解雇,没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就合法
可以考虑和单位协商让单位继续缴纳社保,自己多承担一部分社保费用(单位缴费部分),等报销完生育保险再中断缴费
另外,建议去女方参保的社保局咨询一下,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费用是否给报销。这个属于各地社保局规定,如果可以报销,就可以考虑离职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最后,如果都不能实现,男方的生育保险也可以报销产检和生产费用,只是没有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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