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未签劳动合同,

公司说买社保,但是我没买,因为买社保也只是选里面的几个项目来买.现公司老板无理由的给我按排了很多工作任务,各种想要逼我走,如果是自动辞职是否有两倍的工资赔偿?
我们公司每周六也有上班,有忙时候经常加班到零晨1-2点,公司老板说:周日和节假日加班才有调休,平时加班没有,请问这个辞职时是否也有补偿?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
1、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4、如有证据可要求加班费,不过取证比较难。

劳动法依据: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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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30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从第2月-12个月工资双倍;1年以后(此时无2倍工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定要收集好的证据。比如什么时候用工的等。尽可多的收集。现在大家都用拍照手机,你可以拍照收集证据。(用于将来谈判和仲裁用)
如,工资卡、出勤记录本、工作牌、工作服等。。。。

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而对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可以不执行上述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请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30
1、你可以直接走,公司未签合同,未买社保任一条都可以直接走但最好收集证据
2、周末节假日加班才可以调休这没错,但加班加点都是有加班费的。如果有证据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那就多了。平时150%,周末200%,节假日300%
3、正常情况下是五天八小时制。一月不得延时36小时以上,个别岗位可行不定时工作制,但需要审批。
4、补偿是肯定有的,如果你有证据可以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及1.5-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比如工作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明你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也是有举证义务的。若企业拿不出证据也会输的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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