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属不属于违法?

2017年5月24日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7月末,公司给我拿来合同,合同属于试用合同,2017年一个试用期,2018年一个试用期,工资与我的也不符,当时我没有签,我去劳动仲裁问,才知道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我与公司协商,公司拒绝给我补偿,只说你是不是不干了,不干了给你一个半月的工资,别的没有,最近几天还和我说你去仲裁吧!我已经申请仲裁了,公司现在没事就给我发,我们准备好什么什么资料了,你仲裁赢不了。说等这件事结束后让公司都和公司的人说,地方这个小怎么以后也能碰到!我现在还在上班,公司没说让我走,一直拖着我,只是说让我签合同,要不就是刚才的话!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想离开公司,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离开(不会影响到仲裁,最好能快速离开)?我可以得到些什么?谢谢!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
2、你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合同到期后虽然单位没有续签,但是你在单位的默许下继续工作的,视为双方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你相当于还是有合同的,所以无论是否续签,你们一直保持劳动合同关系。
3、如果你们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时,你据此被迫解除才能支持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工作年限N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到期后不续签合同仍继续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自未签劳动合同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至今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行动建议】
1、保存好以前的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如果可以,给老板做个录音,证明你没有续签合同的事实;
3、如果你们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时,你据此被迫解除才能支持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你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5、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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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23
已经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追问

可以直接和我说一下解决办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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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24
首先按你说的没签合同,那你可以拿到十一个月工资(17年6月24到18年6月24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签一次试用期。而且你超过一年没签合同,现在属于无固定期合同,你要自己离职,那就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给你公司,最好是快递留底单,但补偿就只有那十一个月的工资。要是公司让你走就还有一个半月工资。追问

我可以给公司发文件说,公司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直接离开

追答

可以,但得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决劳动合同条例里只有说用人单位以暴力等手段的才可以直接离开的,其他条件没有说直接离职。

追问

假如我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同意了,工作交接完成,可以不需要等一个月吧,直接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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