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当初培训协议是怎么约定的。
其次公司要举证证明是专项技术培训,不是内部培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追问当初有这个约定:甲方(公司)责任:负责制定乙方的培训计划和要求;负责承担以上的培训费用;负责监督和考核乙方培训的效果。 请问这是不是内部培训?
培训名称:轨道用封缸焊接技术和技能焊工证
取得了证书者是不是专项技术培训呢?谢谢
这个应当属于专项技术培训点的。
这个专项证明需要谁的签名或者盖章吗
追答你的签名或者单位盖章,主要是证明培训内容是提升你的工作能力还是 业务初级学习
追问提升工作能力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