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才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想要提前辞职需要赔款吗?

我在2017年5月3日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时间为6个月,培训期间每个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约定培训结束要和公司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提前离职就需要赔偿培训费用17800元。 2017年11月1日,我培训结束,并且开始上班,这个月我仍然拿2000元的生活补贴,但是没有办理入职。 2017年12月1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为3个月。 2018年3月1日,转正了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现在我想辞职,但是公司要求我支付培训费用17800元以及补贴的6个月生活费,共29800元。我想咨询一下我需要支付吗?

第1个回答  2019-04-25
按照你签订的培训协议,同时你也参加培训,按照约定你是需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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