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1-22
公司如果说是自己的原因要搬迁,那要看你合同原先的履行地是否有改变,就是你原先的劳动合同是在哪地签定的,而此次搬迁会不会使原先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与签定地发生改变,如果说有改变,连管辖的劳动部门也不是同一家了,那是可以得到补偿金的,此补偿金是因为原先的公司会与你解除原先的劳动合同,到另一个管辖地去重新签定劳动关系,那是公司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当然有权提出不少于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如果说还是一个部门管辖的话,那就算了吧,如果说上班方便,不是不可能去那上班,我想这提出也是与劳动法相背的,没多大意思的.如果你不想去那里上班,占空子也是占不上的,除非你们原先的公司在人事操作上有不符合劳动法上规定的,那你可以以此来和公司商量,多少拿些补偿金,免得你申请劳动部门仲裁的话,我想你还是可以得到些的.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