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搬家,员工申请辞职,此时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我们公司要搬家,就市区搬到郊区,我提出申请,是否能够申请得到赔偿,比如1年合同,是否可以申请赔偿本人一个月工资??50分

  如果公司是从一个城市搬迁到另外一个城市,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是在本行政区内进行搬迁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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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22
公司如果说是自己的原因要搬迁,那要看你合同原先的履行地是否有改变,就是你原先的劳动合同是在哪地签定的,而此次搬迁会不会使原先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与签定地发生改变,如果说有改变,连管辖的劳动部门也不是同一家了,那是可以得到补偿金的,此补偿金是因为原先的公司会与你解除原先的劳动合同,到另一个管辖地去重新签定劳动关系,那是公司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当然有权提出不少于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如果说还是一个部门管辖的话,那就算了吧,如果说上班方便,不是不可能去那上班,我想这提出也是与劳动法相背的,没多大意思的.如果你不想去那里上班,占空子也是占不上的,除非你们原先的公司在人事操作上有不符合劳动法上规定的,那你可以以此来和公司商量,多少拿些补偿金,免得你申请劳动部门仲裁的话,我想你还是可以得到些的.祝好运!
第2个回答  2020-12-23

工作单位搬家,员工不想跟随并解除合同,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09-01-22
不行,自己主动离职是没有赔偿的。除非公司不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了,还有就是降低标准和你签合同
第4个回答  2009-01-22
不可以的,因为你是自己提出辞职的,不过,要是和公司领导关系好的可以得到。可是法律上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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