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调我去外地工作,我不愿意,他们就让我辞职,这是否违返劳动法了?

合同上岗位履行是本市,公司调我至其它地区是不是违法了?如果不去,公司给我换职位是否可以?薪水调低算不算违约?

像你这种情况,属于公司钻法律空子的一个典型,我实际接触的案子中大多数公司为了规避经济补偿都是采取这种做法的。
从公司角度讲,他们调动你到其它岗位或者地区工作都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作地的话,如果注明了工作地就是公司违反合同,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工作地点的相关条款),因为这涉及到公司的人事变动。
如果你不愿意去,这方面有几个问题:1、你主动辞职,这样的话公司手续比较简便,也不用对你支付必要的补偿金。2、公司出具岗位调动手续,但是你不签字或者调动令下来你不愿意去工作,那么公司可以以你不服从公司分配或者不胜任岗位为由开了你,这是公司法定辞退员工的原因之一,所以你也是很难得到补偿的,但是这个公司手续相对麻烦。
结合总的经验,你这种情况是公司钻法律空子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赔偿的手段,当然你的真实情况如何不得而知,不过你要起诉或者劳动仲裁,从实际看胜率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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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21
公司这样做违反劳动法了,必须和招聘时一致,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原劳动协议执行就可以拉!
第2个回答  2020-04-13
显然是违法。说白了吧,就是想辞退你了,让你主动辞职的,我们公司今年就用这招辞退了好几个了,没办法,公司压力大!
第3个回答  2008-05-21
从公司的角度,
可能希望你主动离职,
这样公司就不会承担相关的责任,
是不违反新《劳动合同法》的。

如果公司是主动辞退你,
又不能拿出相关的证明资料,
例如:绩效考评不合格;业绩不合格(按照公司的制度)等等没有你本人签字,
那么公司的辞退是应给予你相应补偿。

如果你已经在相关的资料上签字了,
举例:承认不胜任此岗位,
有你本人的签字,或者留下类似你的签字,
公司辞退是有据可依,不违反合同法。
第4个回答  2008-05-23
违反了,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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